close

魯班的詛咒4:劫殺連環局



博客來

博客來

嗨!

您正在找 魯班的詛咒4:劫殺連環局 這本書嗎?

這本 魯班的詛咒4:劫殺連環局 在博客來就可以買的到!

而且在博客來訂購 魯班的詛咒4:劫殺連環局 還享有優惠價唷!

還有博客來會不定期的舉辦一些如購物金贈送或是使用折價券折抵的活動,

購買 魯班的詛咒4:劫殺連環局 自己可以選擇是否要使用7-11取書(貨)服務,亦或是選擇使用宅配到府服務,真的很方便!

底下是 魯班的詛咒4:劫殺連環局 的內容簡介



魯一棄等人被迫踏浮冰從黑龍江順流而下來到海邊,按獵神狼天青的指示尋到魯家舊交——舵手步寸半,在他的帶領下,一行人駕船沿海岸南下尋「天、地、人」三才之一的地寶。船剛入海,即遭對家船隊圍追,一場海上船戰在所難免,魯家鐵頭叉尾桐木雙桅船如何才能在驚濤駭浪中殺出重圍;與此同時,魯天柳攜無字黃綾,橫穿太湖小島上千翎山百翎谷,破木八卦、過火靈橋、闖迷蹤村、解碾鬼磨、躍疊步巷,直奔五行水寶而去。待回頭時,谷澗山洪撲面而來……

本書特色

千煞之器,其器一出,

驚天動地,殺必成!


網路3:1高評比=每3個讀過的人中就有1人推薦

與《盜墓筆記》、《鬼吹燈》並稱「網路三大神作」!

總銷量逾50萬冊的機關暗器小說

千古難破的殺戮機關?鬼斧神工的致命武器?纏繞永世的絕命詛咒

機關暗器大全。故事嚴絲合縫,懸念百出,翻書都小心謹慎,生怕觸發了機關暗器……

新通俗小說。故事緊湊、驚險,懸念叢生,危機不斷,讓人欲罷不能,直到看完了,才能透一口長氣……

取材新穎。展現的是作者那瘋狂的想像力,表達的主題卻是「恐懼」……

網友推薦

故事的鋪陳十分引人入勝,原以為已經見到最終的結局,正要放下心來,下一刻卻又陷入了另一層的危機,讓人跟著作者的步調,一同進入書中的世界,也期待這一個故事,將會如何展開。——網友?QAQ

氣氛鋪陳緊張刺激,內容用到大量的風水術語,並且夾雜著許多獨特的招式、機關,充分營造出神祕感!令人好奇之後的發展。——網友?CAT

一部題材新穎、讓人大開眼界的小說!——網友?judy

一個千年未破的難題,千百個精心巧置的機關,各有所長的挑戰者,組成一個精采絕倫的故事,等你來細細品味。——網友?青春不老

讓我有身臨其境的感覺,懸疑小說迷們都會喜歡的一本書,看慣了遍地天馬行空的玄幻,突然感覺回歸了神祕和真實,真真假假……假假真真…….感覺和主人公一起尋找古老的使命,和機關暗器一起進入一個好玩刺激的世界。——網友?辣手摧花

作者的用字綿密卻又不會讓人覺得艱澀難懂,劇情結構在峰迴路轉之間糾結之際又能柳暗花明,有些劇情更讓人驚嘆作者豐富的想像力。——網友?娃娃茵

想必作者經長時間觀察與體認才有此著作,心思的細膩不亞於當年的魯班,「細燒密青磚」,雖然簡樸,但創作的心應該像「雨金剛」那樣神通廣大吧!——網友?叮噹

跟著故事的主角一同冒險之餘,也跟著吸收各形各色的歷史知識,雖然其中穿插的部份的傳說以及佚事,但都開闊了我們的視野。——網友?Soca

  • 出版社:龍時代

    新功能介紹
  • 出版日期:2013/09/07
  • 語言:繁體中文


商品網址: 魯班的詛咒4:劫殺連環局

博客來













極品家丁 8



Y先生的結局



密鑰傳說(1-3套書)



公主河的秘密



會員登入



死亡女巫 1 死亡女巫現身



密鑰傳說2風魔王子



莫雷的發明



尋(劍鳥前傳)



慶餘年 貳部曲 6 戶部風波



暮光之城永恆典藏手札組



玄武天下(4)玄兵驚現



玄武天下(3)心劍昭靈



玄武天下(2)隱鳳遺恨



玄武天下(1)樂土傳說



會員登入





博客來









翻頁人生



摺紙動物園



形與色的故事



只想回到你身邊



曾經太年輕



花街二十七號:文壇教母葛楚-史坦、愛麗絲與畢卡索、海明威、懷海德的巴黎歲月



碎翼天使



最後14堂星期二的課【20週年紀念版】



強尼的神奇種子:全球獨家跨時空經典書盒版(美國名作家馬克-吐溫從未發表的手稿X凱迪克金獎得主精緻插畫+珍藏畫卡+筆記本+特刊)



阿拉斯加之死



十一種孤獨(理查.葉慈經典短篇小說集平裝本)



緘默法則





商品網址: 魯班的詛咒4:劫殺連環局

博客來



勞工只要受傷住院,從住院第4日算起,就能請領勞保傷病給付。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30歲賴小姐因子宮肌瘤住院開刀,向公司請假,出院後在家休養。表姊探病時,提醒她記得要請領勞保給付,她驚訝說,「勞保不是商業保險,一般生病住院也有給付嗎?我一直以為,只有發生職災才有勞保給付。」

原來非因職業受傷或一般生病住院,也可請領勞保,不只賴小姐,恐怕很多勞工都不曉得。她於是趕緊再請醫院開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勞保給付,避免拖太久,影響自身權益。

住院超過4天 可申請



在醫美診所上班的33歲陳小姐,被檢查出不孕症,為了要人工受孕,先進行結紮手術,住院5天才出院,復原後經公司人資小姐提醒,可申請勞保給付,她原以為金額應該不少,結果刷了存摺,才發現金額只有1527元,原來給付只能從住院第4日算起。

生病受傷 最多可領一年



依照勞保傷病給付資格,勞工只要受傷或因疾病、生病住院治療而無法工作者,除了請病假有半薪外,從住院第4日算起,可請領傷病給付,每月給付金額為住院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50%,每半個月給付一次,最多給付6個月,但傷病事故前參加保險年資已滿1年者,增加給付6個月,前後合計共為1年。

若以醫美診所上班的陳小姐為例,平均月投保薪資為45800元,傷病給付算法為45800元(平均月投保薪資)×50%÷30(天數),等於平均每日給付金額為763元,她住院5天,給付從第4日算起,勞保局核發給付共2天,結算出來的結果為763.3×2=約1527元。

陳小姐薪水高,月投保薪資為最高等級,但若是用在只領基本工資的勞工,以目前的基本工資月薪來算,22000元×50%÷30(天數),結算出來請領的傷病給付每一日為366.6元,等於只能買一罐小罐的營養奶粉。

發生職災的勞工可請領職災醫療給付。 圖/擷取至勞保局臉書
分享


不限職災可申領的…



勞保局表示,勞保給付有很多種,除了老年給付(年金),還有生育、傷病、失能、失蹤、死亡、職災醫療,不過很多勞工對自身權益仍不清楚,例如傷病給付,以為只有發生職災無法工作者,才能請領勞保給付,或單從字眼曲解「傷病給付」的意思,以為領有「重大傷病卡」者才能請領,其實一般受傷或生病住院,只要住院超過4日也可申請。

除了許多勞工誤解傷病給付的用意外,因普通傷病給付金額不高,加上台灣醫院鬧病床荒,一床難求,只要不是太大疾病,通常住院約3至4天即可出院,況且門診或在家休養都不算在給付範圍內,很多人根本拿不到給付。就算符合資格,也因住院天數不多、給付金額太少,難成誘因,有勞工乾脆省麻煩,自動放棄權益。

職業傷害 最多可領2年



而職業傷害傷病給付比普通傷病給付高,每月給付金額為「從因公受傷或罹患職業病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70%」,和普通傷病給付一樣,從住院第4日算起,每半個月給付一次,經過一年未痊癒,則減為平均月投保薪資的50%,最多2年為限。

以職業傷病給付來說,第一年每月給付金博客來網路書店額為平均月投保薪資70%,以最高投保薪45800來算,可月領3.2萬元,第二年為平均月投保薪資50%,最多給2年,總計兩年最多可領近66萬元。

職業傷病 看得到領不到?



有民眾以為領有「重大傷病卡」才可以請領勞保「普通傷病給付」,勞保局解釋這完全是誤解。 圖/擷取至勞保局臉書
分享


儘管職業傷害傷病給付比普通傷病給付高,但也因給付認定爭議多,使得勞工「看得到領不到」,博客來網路書局不少勞工申請勞保給付,卻無法領到給付金,或給付金不如預期,最後只好尋求行政救濟,為自己爭權益。

根據勞動部統計,去年度傷病給付受理24萬2834件、有1520件申請爭議審議,占0.6%;而今年上半年(1至6月)勞保、就保爭議審議案件共2031件,其中以傷病給付的爭議為最多,約占總數4成5。

中油員工潛水夫病 引發爭議



勞動部表示,被保險人和認定標準不同,才會出現落差,尤其最常發生被保險人和醫師或勞保局認定標準不同,導致被保險人不服尋求行政救濟,長年以來都是以傷病給付、失能給付的爭議占最多。

中油煉油廠員工朱炳昌從事海上作業潛水員17年,6年前在重複潛水作業時,引發第二型潛水夫病,緊急送醫急救後無異狀,但隔年開始出現心臟病,並逐年惡化,朱向勞保局申請職業傷害給付,勞保局卻以潛水不會造成心臟病為由拒絕給付,朱只好尋求行政救濟。

職業病缺乏廣泛研究



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專員劉念雲說,在朱炳昌的案例中,除已拿到診斷證明書申請給付,醫師也認為潛水員在高壓環境下,有可能會引發心血管疾病,但勞保局鑑定委員卻認為,這個職業病缺乏廣泛性研究,只能以「個案」認定來處理。

劉念雲指出,勞保給付規定太過刁難,對於職業病認定過於嚴苛,申請給付被駁回也很多,常常「看得到拿不到」,也使得爭議特別多,光在工傷協會就有數不清的案例,況且沒有尋求協會協助的職業病「黑數」鐵定更多,弱勢的勞工只能摸摸鼻子。

勞保局表示,傷病給付爭議審議案件量多,例如有醫生判定30天就好,但病人認為還沒好,必須更多天,也有醫師判定不是職業造成,但勞工認為是職業造成,主要是大部分醫理見解不同,認知有落差,就會造成爭議。



博客來 博客來網路書店


5A0D400C1530DFAB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prr95hb55p 的頭像
prr95hb55p

吳欣茵好書園地

prr95hb55p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